对外国语学院原院长邓隽同志经济责任审计

作者:刘菲菲   来源: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、审计处)   日期:2024年09月29日

根据党委会批准的经责审计计划,审计处组成审计小组对外国语学院原院长邓隽同志任期(2016年3月至2024年9月)经济责任进行审计。

联系电话:88332305


初审(一审):刘菲菲   复审(二审):覃环   终审(三审):李文建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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